各系部、部门:
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《关于征求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实施方案(试行)意见的通知》(鲁教职处函〔2019〕61号)有关要求,请党委(院长)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宣传部、教务处、科研规划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培训鉴定与成人教育部、基础部(思政部)结合部门工作实际,认真组织讨论,提出修改意见,于11月26日上午10:00前,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质量考核办公室邮箱zlkh@sdlvtc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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